济宁软件着作权怎么办理 软件着作权的材料 详情咨询李老师 Q 一、计算机软件着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着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着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着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着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二、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着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着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着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